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

經濟學的基礎 - 廠商的經濟行為

經濟循環圖概說中,我們介紹了家計單位的經濟行為,現在,我們則是要來說明廠商的經濟行為。



廠商(Firm)是經濟體系內唯一的生產單位。他會收集原料、物料、勞動、資本、土地、設備,建立廠房與生產線進行生產實體商品或無形勞務。

廠商有很多種代稱,例如,企業、公司、店家、商店等。其實,這些都是廠商的一種。如果想要更為精準的定義,那麼,凡有營利事業登記證者,皆為合法的廠商。換句話說,經濟體系內也有不合法的廠商,也就是所有地下經濟的廠商。

對廠商來說,其內部具有特定組織架構,在運作生產線進行生產後,將商品或勞務銷售給需要的人(這些人多是家計單位)。



所以,廠商的生產過程會是取得要素後,在一定的生產方法下,進行生產,製作出產品或勞務,然後,將之販賣給需要的人。

這些要素的來源就是家計單位在販賣的資源,然後,在生產技術與實體的廠商、生產線的運作下,將要素轉換成他人所需的商品或勞務。

此時,廠商在購買要素時就需要支付金錢給要素擁有者,發生成本(Cost)。當商品或勞務販賣掉,就會獲得營收(收入,Revenue)。將營收扣除成本,就是廠商得到的利潤(Profit),也是企業家精神的報酬。


不過,廠商對於未來的看法會影響其擴廠與否的動作,也就是投資(Investment)。對廠商來說,他需要的投資商品或勞務需要到商品市場上購買,因此,產生了投資支出。有時候,投資金額過於龐大,廠商就需要到金融市場上進行借貸。他可以向銀行借款,之後每期需償還本利,其中之一就是利息(Interest)。當然,廠商未必只能向銀行借款,也可以向同業借款,同樣也要償還利息。
他也可以向社會大眾募資,讓社會大眾成為公司的所有權人(股東,Stockholder),此後,公司須給予股東一定的股利(Dividend)。


所以廠商的經濟行為可以歸納為
  1. 以賺取利潤為目的
  2. 販賣他們生產的產品,獲得營收
  3. 購買需要的資源,用資金支付成本
  4. 投資金額不足時可以借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