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各區域的資源分佈是不平均的,所以各區域所生產的商品或勞務亦有不同,因此,若能將某地沒有的商品或勞務販售到當地,那必然奇貨可居,高價賣出。對任何擁有此商品或勞務者而言,是再好不過的事情。只要能夠突破地域限制,將商品或勞務販賣到另一個需要的區域,產生互通有無的現象,此時雙方都是雙贏的局面。所以,國外部門的存在可以是讓商品或勞務互通有無,同時也讓商品或勞務的銷售範圍擴大(市場規模擴大)。
不過,有得必有失。國外部門的存在會讓經濟體系內的金流流出,產生金流減少,這稱為進口(Import)。同時,又將商品或勞務販售給國外部門,帶來金流流入,產生金流增加,這稱為出口(Export)。在經濟循環體系內,我們希望金流是增加的,所以國際貿易提倡出口扣除進口後的淨出口(Net export),最好為正值(positive value)!這表示國家的總金流除了國內運轉的金流外,還能得到國外的金流挹注,讓整體金流更為龐大,也意味者經濟規模愈加龐大,國力愈為強盛。
然而,有得必有失,一個國家從國外得到的金流挹注愈多,代表另一國家的金流損失愈大。
中華民國進出口總值年月走勢 |
與此同時,無論是出口或是進口總值,兩者的線性相關高達96.5577%。這顯示台灣與國外部門的金流關係是同增同減。而同增同減代表只要金流挹注不夠時,同時減少金流外溢的現象,控制台灣與國外部門的總金流數字。當然,另一個原因或許是當國外部門購買較少的台製商品或勞務時,台灣的家計單位獲得較少所得,因此對國外部門生產的商品或勞務同樣減少。因此,國外部門的經濟行為可歸納為
- 有國外部門是與體系產生互通有無
- 國外部門的存在可以擴展市場規模
- 國外部門可以產生雙贏互惠